國務院發文取消BBS等電子公告服務審批備案
?????? 7月11日消息,國務院7月9日下發《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在取消的113項行政審批目錄中,第七條即為取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專項審批(備案)”,這也意味著今后開辦BBS等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將不再需要通過專項的行政審批。
??????該“決定”取消的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專項審批(備案)設定的依據是“《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在2000年9月20日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并公布施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擬開辦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
??????按照原信產部2000年10月8日通過并施行的《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包含的范圍包括“電子布告牌、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絡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條件的行為”。
??????根據此次國務院“決定”的意見,上述包括BBS在內的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將均取消專項行政審批。
??????行業分析人士和眾多個人站長均表示,取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專項審批(備案)”,無疑降低了站長進入這一領域的門檻,對互聯網行業是一個利好消息。
??????不過也有一些行業人士認為,按照此前我國互聯網管理的規定,其中的一條即是在申請論壇專項備案預備條件中,經營性網站必須申請ICP經營許可證,而ICP證的首要條件便是申請公司的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
??????不過,國務院此次的“決定”并未明確從事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是否仍需申請人為百萬注冊資金的公司,“決定”的影響及后續細則尚需觀察。
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作者:李松偉? ?來源:騰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