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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ISP業務申請常見問題解答 一、????申請流程及資質相關問題 1.??目前IDC/ISP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和變更有哪些必須了解的政策性文件? 答:(1)《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2)《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3)《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 (4)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協議; (5)《關于重新調整<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的通告》(信部電[2003]73號); (6)《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 (7)《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 (8)《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 也可以登錄中國通信咨詢網(www.chinacc.com.cn)進行查詢。 2.??IDC/ISP業務是否可受理?哪里可看到通知? 答:IDC/ISP業務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恢復受理。 方式一: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網站(www.miit.gov.cn),首頁→公告公示→分類查詢,查詢的關鍵字為:通告+2012+11,即可看到《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 方式二:登錄中國通信咨詢網(www.chinacc.com.cn),首頁最新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或者首頁點擊許可證管理→公告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 方式三:登錄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首頁->通知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 3.??IDC/ISP業務是否所有省份均可受理?申請部頒證和省頒證分別如何提交? 答: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跨地區的IDC/ISP業務均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恢復受理,部頒證和省頒證都是通過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提交申請材料。 注:申請上海、江蘇、吉林三省IDC/ISP業務的企業,通過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提交系統評測申請材料,其他材料在對應省的許可管理系統提交。 4.??IDC/ISP許可證申請的統一咨詢窗口在哪里? 答:IDC/ISP許可證申請的相關問題可通過以下聯系方式進行咨詢:電話:010-62304694,網址:http://www.chinacc.com.cn和https://tsm.miit.gov.cn?,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52號綜合受理廳。 5.??IDC/ISP業務申請流程是什么? 答:為方便企業,使申請企業盡可能符合許可證審批要求,申請企業在登錄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后要首先詳細閱讀“申請企業資質確認須知”內容,確認是否符合IDC/ISP資質要求。 在確認“申請企業資質確認須知”內容后,進入技術評測環節。評測的時間不計入行政許可要求的60天內。申請企業的技術評測申請可以逐項提交,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提交,各項評測分別按順序排隊進行。若某項評測未通過,申請者待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評測申請并重新排隊。評測結果可在系統中查詢。 技術評測全部通過后,申請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跨地區申請”或“省內申請”,并提交IDC或ISP業務的申請材料。其中跨地區IDC或ISP的許可證受理及審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省內IDC或ISP的許可證受理及審批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通信管理局負責。 6.??IDC/ISP業務申請需要公司具備哪些資質條件? 答:(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申請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經營IDC或ISP業務的企業,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其中貨幣資本不低于實收資本的30%。申請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IDC或ISP業務的企業,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其中貨幣資本不低于實收資本的30%; (3)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方案; (4)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 (6)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7)企業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8)承載IDC/ISP業務的系統和機房要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定評測機構的技術評測并取得評測報告; (9)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10)符合CEPA協議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可以申請IDC/ISP業務經營許可,其中香港或澳門資本比例總計不得超過50%。 7.??外商投資企業目前是否可以申請IDC/ISP業務? 答: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申請IDC/ISP業務,但僅限向港澳資本開放(依據CEPA協議),且外資比例不超過50%。外商投資企業申請IDC/ISP業務需先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發展司批準的《外商投資經營性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和商務部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8.??提交IDC/ISP申請材料出現問題時向哪里咨詢? 答:(1)政策及受理咨詢電話:010-62304694; (2)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和接入資源管理平臺評測咨詢電話:010-62302407、62302460、62302554; (3)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咨詢電話:010-62303571; (4)機房運行安全系統評測咨詢電話:010-62301690; (5)跨地區許可審批咨詢電話:010-62304691;省內許可審批咨詢電話見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首頁下方的“服務提示”->聯系方式,對應每個省的許可審批咨詢服務電話。 二、????業務范圍界定相關問題 9.??IDC、ISP和網絡托管有什么區別? 答:(1)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IDC):屬于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相應的機房設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為用戶的服務器等因特網或其他網絡的相關設備提供放置、代理維護、系統配置及管理服務,以及提供數據庫系統或服務器等設備的出租及其存儲空間的出租、通信線路和出口帶寬的代理租用和其它應用服務。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經營者必須提供機房和相應的配套設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2)因特網接入服務(ISP):屬于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接入服務器和相應的軟硬件資源建立業務節點,并利用公用電信基礎設施將業務節點與因特網骨干網相連接,為各類用戶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用戶可以利用公用電話網或其它接入手段連接到其業務節點,并通過該節點接入因特網。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主要有兩種應用,一是為因特網信息服務業務(ICP)經營者等利用因特網從事信息內容提供、網上交易、在線應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二是為普通上網用戶等需要上網獲得相關服務的用戶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 IDC、ISP業務經營者須嚴格遵守《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信部電[2003]73號)的要求,不得超范圍經營,ISP業務經營者不得提供虛擬主機業務。 (3)網絡托管業務:屬于第二類基礎電信業務(比照增值電信業務管理),是指受用戶委托,代管用戶自有或租用的國內的網絡、網絡元素或設備,包括為用戶提供設備的放置、網絡的管理、運行和維護等服務,以及為用戶提供互聯互通和其它網絡應用的管理和維護服務。 10.?怎么界定IDC/ISP的業務覆蓋范圍? 答:(1)申請經營IDC業務的企業應根據其機房所在地申請業務許可證:如機房位于某一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內,應向當地通信管理局申請省內經營許可證,其用戶可以位于他省;如果機房位于一個以上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跨地區經營許可證申請。IDC業務只能以城市為單位申請。 (2)申請經營ISP業務的企業根據其業務用戶覆蓋范圍申請業務許可證:僅在某一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內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的,應向當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請;在多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的,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請。ISP業務可以以省為單位申請,也可以以城市為單位申請。 11.?如何區分房地產出租范疇與IDC經營范疇? 答:出租土建、供電、消防、監控、制冷、安全防范等屬于房地產出租范疇;若涉及出租IT設施(數據庫系統、機架、服務器、存儲等)或通信線路和出口帶寬的代理出租,屬于IDC經營范疇。 政府園區等單位若經營IDC業務,需取得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時僅限于房地產出租范疇經營。 三、????系統評測相關問題 12.?申請IDC/ISP業務分別需通過哪些系統評測? 答:(1)若單獨申請IDC業務,或者同時申請IDC業務和ISP業務,則需通過“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IDC機房運行安全”和“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 對于申請“IDC機房運行安全評測”的企業租用基礎運營商機房,申請企業只需在網上提交IDC機房運行安全相關申請材料,申請階段不再進行機房的實地檢查,但在年檢或清理整頓環節時會對機房進行實地補測。 (2)若單獨申請ISP業務,則需通過“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和“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 ISP業務申請者如果不直接提供網站接入服務,可只進行“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和“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評測。但在許可證首頁的“服務項目”中會注明“不含網站接入”。以后擬提供網站接入時,須先行通過“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方可進行許可證變更。 13.?申請IDC/ISP業務,機房、各項業務管理系統是否需建設好后才可申請? 答:IDC/ISP業務申請企業,需建設機房和相應的業務管理系統,并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定評測機構的技術評測才可申請許可證。 ? 14.?申請企業新增機房或對原有業務機房進行改/擴建、或對原有業務鏈路進行調整,還需要做系統評測嗎? 答:對于“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和“接入資源管理平臺”評測,申請企業需擴展已有的?“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和“接入資源管理平臺”的管理范圍,涵蓋新增機房部分。申請階段不再對企業的“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和“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進行測試,但會在日常監管和年檢環節中,對企業“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和“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進行檢測。 對于“IDC機房運行安全”評測,若新增或改擴建的機房是租用基礎運營商的,申請企業只需在網上提交IDC機房運行安全相關申請材料,申請階段不再進行機房的實地檢查,但在年檢或清理整頓環節時會對機房進行實地補測。 對于“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要求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有關設備應根據業務用機房、業務鏈路分布等實際情況進行部署和建設。IDC/ISP企業應遵照業務經營與安全技術手段“三同步” 的要求,做到系統與網絡擴容和業務發展同步配套,凡新增(新建)IDC/ISP業務用機房或對已有機房及業務鏈路進行調整的,應能及時同步進行系統有關硬件設備的擴容或升級,確保實現對業務用機房、業務鏈路的全覆蓋。 IDC業務經營者的經營范圍僅限于已實現IDC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覆蓋且通過“IDC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的業務機房范圍;提供網站接入服務的ISP業務經營者的經營范圍僅限于已實現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覆蓋且通過“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的業務鏈路范圍。新增(新建)局址(機房)或原有局址(機房)及業務鏈路經改/擴建的,未經現場評測或評測未獲通過的不得經營業務。 15.?若公司已有IDC/ISP許可證,在續期、擴大范圍時是否也需要通過評測? 答:(1)關于續期。對于持續健康經營且未出現重大違規事件的企業,可先批準企業通過續期和年檢,同時要求企業承諾在指定期限內按照實質性審查要求完成機房系統改造,通過全部技術評測。若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通過全部技術評測的,則不予年檢通過。 (2)關于擴大范圍。申請擴大業務覆蓋范圍的企業應一律按照新申請企業對待,要求通過全部技術評測和申請審查審批流程后方可擴大業務覆蓋范圍。 16.?評測、申請許可證是否收費? 答:(1)現階段申請IDC/ISP許可證所必需的“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IDC機房運行安全”和“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是免費的; (2)申請許可證屬于行政審批項目,不收取任何費用。 17.?評測機構是哪些?是否需要現場評測? 答:(1)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負責跨地區和省內的全部技術評測工作。 (2)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的大部分項目是采取遠程登錄的方式進行評測,小部分進行現場評測。 (3)對于租用基礎運營商機房,申請企業只需在網上提交機房運行安全相關申請材料,申請階段不再進行IDC機房的實地檢查,但在年檢時會對IDC機房進行實地抽查評測。除此以外,申請企業的IDC機房均需進行“IDC機房運行安全系統”現場實地評測。 (4)“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采取現場實地評測。 18.?公司通過評測后未及時申請IDC/ISP許可,評測結果可以管幾年? 答:要看評測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版本是否已更新,若無更新,原有的評測結果有效;若已更新,原有的評測結果無效。 19.?各種測評的流程是什么? 答:企業登錄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點擊“IDC/ISP業務評測申請”,企業填寫完畢相應資料并提交后需排隊等待,評測機構根據排隊順序安排評測,并在系統上實時更新企業系統的評測狀態供企業查詢,待測評完成后,企業可在系統中查詢評測結果。 20.?測評的依據(或者標準)在哪里能夠查到? 答:實質性審查依據的各項標準名稱在https://tsm.miit.gov.cn網站上全部公開。 工信部頒發的規范性文件可在網站上直接下載,行業標準需要企業通過通信標準化協會等渠道去購買。 (1)??ICP/IP地址/域名備案系統測評標準: 工信部電管[2009]308號《關于印發〈接入服務提供者互聯網站備案管理系統功能要求 第1部分 備案管理系統功能〉的通知》; 工信電管函[2011]219號《關于印發〈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企業系統接口規范〉的通知》; (2)??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測評標準: YD/T 2248-2012《互聯網數據中心和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技術要求》; YD/T 2405-2012《互聯網數據中心和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接口規范》; YD/T 2406-2012《互聯網數據中心和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安全管理系統及接口測試方法》。 (3)??機房運行安全測評標準: 《通信網絡供電系統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10]563號); 《通信機樓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10]543號); 《電信網絡運行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09]187號);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GB 50174-2008)。 (4)??接入資源管理平臺測評標準: YD/T 2432-2012?《因特網數據中心(IDC)和因特網接入服務商(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技術要求和接口規范》 21.?IDC業務申請的業務覆蓋范圍是否必須與機房評測的范圍相一致? 答:IDC業務申請的業務覆蓋范圍應與機房評測的范圍相一致。 22.?某項測評沒通過,還能測第二次嗎?下次什么時候還能評測? 答:某項評測沒有通過,可以申請第二次評測,但需要重新排隊,建議企業全面、深入、認真的進行自測,避免因反復排期評測而影響牌照申請辦理的時間。 閱讀全文
IDC/ISP業務評測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因特網數據中心(IDC)和因特網接入(ISP)申請政策解讀 ? 什么是IDC 目前對IDC(互聯網數據中心)還沒有一個權威的定義,但它比傳統的數據中心有著更深層次的內涵,它是伴隨著互聯網不斷發展的需求而發展起來的對為ICP、企業、媒體和各類網站提供大規模、高質量、安全可靠的專業化服務器托管、空間租用、網絡批發帶寬以及ASP、EC等業務。數據中心在大型主機時代就已出現,那時是為了通過托管、外包或集中方式向企業提供大型主機的管理維護,以達到專業化管理和降低運行成本的目的。 IDC是對入駐(Hosting)企業、商戶或網站服務器群托管的場所;是各種模式電子商務賴以安全運作的基礎設施,也是支持企業及其商業聯盟其分銷商、供應商、客戶等實施價值鏈管理的平臺。 IDC有兩個非常重要的顯著特征:在網絡中的位置和總的網絡帶寬容量,它構成了網絡基礎資源的一部分,就像骨干網、接入網一樣,它提供了一種高端的數據傳輸(Data Delivery)的服務,提供高速接入的服務。 IDC起源于ICP對網絡高速互聯的需求,而且美國仍然處于世界領導者位置。在美國,運營商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將網絡互聯帶寬設得很低,用戶不得不在每個服務商處都放一臺服務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IDC應運而生,保證客戶托管的服務器從各個網絡訪問速度都沒有瓶頸。   ? 什么是IDC證(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經營許可證) 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IDC)是指利用相應的機房設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為用戶的服務器等因特網或其他網絡的相關設備提供放置、代理維護、系統配置及管理服務,以及提供數據庫系統或服務器等設備的出租及其存儲空間的出租、通信線路和出口帶寬的代理租用和其它應用服務。 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經營者必須提供機房和相應的配套設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IDC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具體業務負責人:林小姐|QQ:537009272|電話:0571-87130088 目前,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IDC)恢復受理(自2012年12月1日起)。 ? 關于業務恢復受理的說明 為促進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工信部通〔2012〕293號),依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等相關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 自2012年12月1日起,擬經營IDC和ISP業務的電信企業,可按照《實施方案》及相關法規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業務經營許可。電信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并對申請企業是否滿足申請條件進行審查,依法做出予以批準或者不予批準決定。 點擊查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 點擊查看: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 ?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IDC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 IDC/ISP業務許可申請流程說明如下 1) 企業參加“IDC/ISP業務測評申請”(點擊查看:IDC/ISP業務測評申請相關登記表) 若單獨申請IDC業務評測,或者同時申請IDC業務評測和ISP業務評測,則需填寫“網站備案系統”、“接入資源平臺”、“機房安全”、“信息安全系統”評測申請登記表并提交; 若單獨申請ISP業務評測,則需填寫“網站備案系統”“接入資源平臺”“ 信息安全系統”評測申請登記表并提交; 2) 電信研究院的相關評測機構負責對企業建設的系統和機房進行評測,評測完成后向企業告知“測試通過”或者“測試未通過”的評測結果,企業可根據各評測申請登記表中的聯系方式與相關檢測機構聯系評測事宜。 3) 企業在取得全部的評測報告后,在系統中點擊“ 許可申請”,填寫IDC/ISP業務許可申請的材料并提交。 ? 申請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需提交的資料 許可申請——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需提交的資料 1、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 (1). 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專用表格 (2). 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技術方案專用表格 (3). 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措施 (5).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依法經營承諾書 2、省內許可申請公共表單 (1). 真實性聲明條款 (2).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 公司概況 (4). 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信息表 (5). 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法人簽字并公司蓋章)及其相關證明 (6).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7). 公司章程(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原件) (8). 已設立分公司營業執照或控股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9). 公司驗資報告原件和審計報告原件 (10). 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身份證 (11). 已獲頒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文頁、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年檢記錄頁) (12). 公司近期為員工所上的社保證明(應加蓋社保機構紅章) (13). 辦公場地房屋租賃協議及出租方房產證明 (14). 電信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持IDC證單位典型代表:杭州世導科技有限公司 ? 關于業務暫停受理的說明 為了配合全國網站備案信息核查工作的開展,落實十部委打擊網絡淫穢色情專項行動中關于“整頓托管主機和虛擬空間信息安全管理秩序”的工作要求,此業務于2007年8月起暫停受理。(官方公布暫停受理此項業務文件:信息產業部關于做好互聯網網站實名管理工作的通告) ? 網站快速導航:暫停受理IDC業務政府相關文件:信息產業部關于做好互聯網網站實名管理工作的通告許可證變更 閱讀全文
什么是ICP經營許可證? ICP經營許可證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中的其中之一。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有償信息、網上廣告、代制作網頁、電子商務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的公司必須辦理ICP網絡經營許可證。國家對經營性ICP實行許可制度。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ICP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具體業務負責人:林小姐|QQ:537009272 目前,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互聯網信息服務<ICP>業務)為開放業務。 ?   為什么要辦理ICP經營許可證? ICP許可證是公司合法開辦經營性網站的前提。根據國家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ICP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申請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需提交的資料 1、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 (1). 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專用表格 (2). 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技術方案專用表格 (3). 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措施 (5). 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依法經營承諾書 (6). 公司域名、商標證書 (7). 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文件 2、省內許可申請公共表單 (1). 真實性聲明條款 (2).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 公司概況 (4). 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信息表 (5). 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法人簽字并公司蓋章)及其相關證明 (6).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7). 公司章程(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原件) (8). 已設立分公司營業執照或控股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9). 公司驗資報告原件和審計報告原件 (10). 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身份證 (11). 已獲頒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文頁、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年檢記錄頁) (12). 公司近期為員工所上的社保證明(應加蓋社保機構紅章) (13). 辦公場地房屋租賃協議及出租方房產證明 (14). 電信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報涉及表格下載:省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互聯網信息服務 如需委托本網站辦理的,請聯系互易網專員(林小姐|QQ:537009272|電話:0571-87130088)索取辦理需要的模板資料,專員負責協助材料整理、并解答有關申報所需的材料要求。 ? 持ICP證單位典型代表: 有償信息:中國紡織網網上廣告:浙江在線代制作網頁:張力建站網電子商務:淘寶網 ? 網站快速導航:浙江省ICP證證書樣本浙ICP證申辦代辦流程圖許可證變更 ? ICP咨詢服務中心:ICP證辦理,代辦ICP證,文網文申請,杭州ICP代辦, 溫州ICP代辦,代辦ICP證,代辦文網文,文網文代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代辦,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icp證申請,icp許可證辦理,icp證書辦理,ICP代辦,ICP許可證代辦 閱讀全文
什么是SP證(移動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 SP(Service Provider)證-移動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是指在通信網的業務承載平臺的基礎上,對信息內容繼續加工,建立計算機數據庫,通過專線或互聯網聯網,以短信息為主要服務形式向電信終端用戶提供公眾信息服務、個人信息服務、商務信息服務,同時適當輔以彩信、游戲、移動電視等信息服務。 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包括內容服務、娛樂、游戲、短信、彩信, WAP 、鈴聲下載、商業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務。信息服務業務面向的用戶是固定通信網絡用戶、移動通信網絡用戶、因特網用戶或其他數據傳送網絡的用戶。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SP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具體業務負責人:林小姐|QQ:537009272 目前,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移動信息服務<SP>)業務)為開放業務。 ?   為什么要辦理SP經營許可證? SP許可證是公司合法開展移動信息服務業務的前提,是接入運營商增值業務平臺的許可證。根據國家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增值電信信息服務的,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給予罰款、責令關閉網站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SP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申請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需提交的資料 1、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 (1). 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專用表格 (2). 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技術方案專用表格 (3). 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措施 (5). 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依法經營承諾書 (6). 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文件 2、省內許可申請公共表單 (1). 真實性聲明條款 (2).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 公司概況 (4). 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信息表 (5). 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法人簽字并公司蓋章)及其相關證明 (6).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7). 公司章程(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原件) (8). 已設立分公司營業執照或控股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9). 公司驗資報告原件和審計報告原件 (10). 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身份證 (11). 已獲頒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文頁、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年檢記錄頁) (12). 公司近期為員工所上的社保證明(應加蓋社保機構紅章) (13). 辦公場地房屋租賃協議及出租方房產證明 (14). 電信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報涉及表格下載:省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移動信息服務 如需委托本網站辦理的,請聯系互易網專員(林小姐|QQ:537009272|電話:0571-87130088)索取辦理需要的模板資料,專員負責協助材料整理、并解答有關申報所需的材料要求。 ? 持SP證單位典型代表: 杭州眾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網站快速導航:浙江省SP證證書樣本浙SP證申辦代辦流程圖許可證變更 閱讀全文
什么是呼叫中心業務 呼叫中心業務是指受企事業單位委托,利用與公用電話網或因特網連接的呼叫中心系統和數據庫技術,經過信息采集、加工、存儲等建立信息庫,通過固定網、移動網或因特網等公眾通信網絡向用戶提供有關該企事業單位的業務咨詢、信息咨詢和數據查詢等服務。 呼叫中心業務還包括呼叫中心系統和話務員座席的出租服務。 用戶可以通過固定電話、傳真、移動通信終端和計算機終端等多種方式進入系統,訪問系統的數據庫,以語音、傳真、電子郵件、短消息等方式獲取有關該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咨詢服務。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呼叫中心業務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具體業務負責人:林小姐|QQ:537009272 目前,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呼叫中心業務為開放業務。 ? ?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呼叫中心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 申請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需提交的資料 1、呼叫中心業務 (1). 呼叫中心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專用表格 (2). 呼叫中心業務技術方案專用表格 (3). 呼叫中心業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呼叫中心業務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措施 (5). 呼叫中心業務依法經營承諾書 2、省內許可申請公共表單 (1). 真實性聲明條款 (2).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 公司概況 (4). 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信息表 (5). 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法人簽字并公司蓋章)及其相關證明 (6).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7). 公司章程(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原件) (8). 已設立分公司營業執照或控股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9). 公司驗資報告原件和審計報告原件 (10). 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身份證 (11). 已獲頒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文頁、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年檢記錄頁) (12). 公司近期為員工所上的社保證明(應加蓋社保機構紅章) (13). 辦公場地房屋租賃協議及出租方房產證明 (14). 電信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申報涉及表格下載:省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呼叫中心 如需委托本網站辦理的,請聯系互易網專員(林小姐|QQ:537009272|電話:0571-87130088)索取辦理需要的模板資料,專員負責協助材料整理、并解答有關申報所需的材料要求。 ? ? ? 持“呼叫中心”證單位典型代表:杭州江豐燃氣有限公司 ? ? 網站快速導航:浙江省呼叫中心許可證證書樣本呼叫中心許可證申辦代辦流程圖許可證變更 閱讀全文
IDC/ISP業務評測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因特網數據中心(IDC)和因特網接入(ISP)申請政策解讀 ? ? 什么是ISP證(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 ISP全稱為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是指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單位,又稱為IAP(Internet Access Provider,Internet接入提供商)。如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互聯網運營單位及其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和下屬的組建局域網的專線單位。 因特網接入服務是指利用接入服務器和相應的軟硬件資源建立業務節點,并利用公用電信基礎設施將業務節點與因特網骨干網相連接,為各類用戶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用戶可以利用公用電話網或其它接入手段連接到其業務節點,并通過該節點接入因特網。 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主要有兩種應用,一是為因特網信息服務業務(ICP)經營者等利用因特網從事信息內容提供、網上交易、在線應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二是為普通上網用戶等需要上網獲得相關服務的用戶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提供專業代理ISP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具體業務負責人:林小姐|QQ:537009272?目前,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ISP)恢復受理(自2012年12月1日起)。 ? 關于業務恢復受理的說明 為促進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工信部通〔2012〕293號),依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等相關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 自2012年12月1日起,擬經營IDC和ISP業務的電信企業,可按照《實施方案》及相關法規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業務經營許可。電信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并對申請企業是否滿足申請條件進行審查,依法做出予以批準或者不予批準決定。 點擊查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 點擊查看: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 ?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ISP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IDC/ISP業務許可申請流程說明如下 1) 企業參加“IDC/ISP業務測評申請”(點擊查看:IDC/ISP業務測評申請相關登記表) 若單獨申請IDC業務評測,或者同時申請IDC業務評測和ISP業務評測,則需填寫“網站備案系統”、“接入資源平臺”、“機房安全”、“信息安全系統”評測申請登記表并提交; 若單獨申請ISP業務評測,則需填寫“網站備案系統”“接入資源平臺”“ 信息安全系統”評測申請登記表并提交; 2) 電信研究院的相關評測機構負責對企業建設的系統和機房進行評測,評測完成后向企業告知“測試通過”或者“測試未通過”的評測結果,企業可根據各評測申請登記表中的聯系方式與相關檢測機構聯系評測事宜。 3) 企業在取得全部的評測報告后,在系統中點擊“ 許可申請”,填寫IDC/ISP業務許可申請的材料并提交。 ? 許可申請——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需提交的資料 1、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 (1). 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專用表格 (2). 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技術方案專用表格 (3). 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措施 (5). 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依法經營承諾書 2、省內許可申請公共表單 (1). 真實性聲明條款 (2).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 公司概況 (4). 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信息表 (5). 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法人簽字并公司蓋章)及其相關證明 (6).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7). 公司章程(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原件) (8). 已設立分公司營業執照或控股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9). 公司驗資報告原件和審計報告原件 (10). 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身份證 (11). 已獲頒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文頁、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年檢記錄頁) (12). 公司近期為員工所上的社保證明(應加蓋社保機構紅章) (13). 辦公場地房屋租賃協議及出租方房產證明 (14). 電信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持ISP證單位典型代表:紹興市鼎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電商互聯科技有限公司 ? 關于業務暫停受理的說明 為了配合全國網站備案信息核查工作的開展,落實十部委打擊網絡淫穢色情專項行動中關于“整頓托管主機和虛擬空間信息安全管理秩序”的工作要求,此業務于2007年8月起暫停受理。(官方公布暫停受理此項業務文件:信息產業部關于做好互聯網網站實名管理工作的通告) ? 網站快速導航: 浙江省ISP證證書樣本 關于業務恢復受理的說明: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 暫停受理ISP業務政府相關文件:信息產業部關于做好互聯網網站實名管理工作的通告 閱讀全文
什么是ICP經營許可證? ICP經營許可證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中的其中之一。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有償信息、網上廣告、代制作網頁、電子商務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的公司必須辦理ICP網絡經營許可證。國家對經營性ICP實行許可制度。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ICP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 目前,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互聯網信息服務<ICP>業務)為開放業務。 為什么要辦理ICP經營許可證? ICP許可證是公司合法開辦經營性網站的前提。根據國家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ICP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什么是電子公告(BBS) BBS即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互聯網上以電子布告牌、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絡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條件的行為。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電子公告(BBS)專項申請或備案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 目前,浙江省電子公告(BBS)專項申請或備案暫停辦理。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暫停辦理電子公告專項審批手續(按省通信管理局網上辦事系統)自2011.8.22起(電子公告專項備案手續已于3個月前暫停辦理)。 浙江省已暫停辦理電子公告專項審批或備案手續 為什么要辦理電子公告(BBS)專項申請? 根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信息產業部3號令)規定,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在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信息產業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 未經專項批準或者專項備案手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開展電子公告服務。   浙江省范圍內辦理電子公告(BBS)專項申請的條件 開展電子公告服務,除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確定的電子公告服務類別和欄目; (二)有完善的電子公告服務規則; (三)有電子公告服務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網用戶登記程序、上網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術保障設施; (四)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夠對電子公告服務實施有效管理。         持ICP證單位典型代表: 有償信息:中國紡織網 網上廣告:浙江在線 代制作網頁:張力建站網 電子商務:淘寶網 網站快速導航:浙江省ICP證證書樣本 浙ICP證申辦代辦流程圖 許可證變更 閱讀全文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具體業務負責人:林小姐|QQ:537009272 目前,傳真存儲轉發為開放業務。 ?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申報涉及表格下載:省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傳真存儲轉發 如需委托本網站辦理的,請聯系互易網專員(林小姐|QQ:537009272|電話:0571-87130088)索取辦理需要的模板資料,專員負責協助材料整理、并解答有關申報所需的材料要求。 ? ? 閱讀全文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具體業務負責人:林小姐|QQ:537009272 目前,固定網國內數據傳送為開放業務。 ?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申報涉及表格下載:省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固定網國內數據傳送 如需委托本網站辦理的,請聯系互易網專員(林小姐|QQ:537009272|電話:0571-87130088)索取辦理需要的模板資料,專員負責協助材料整理、并解答有關申報所需的材料要求。 ? ? 閱讀全文
浙江省ICP咨詢服務中心(ICP咨詢服務網ZJICPCC.COM)提供專業代辦浙江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咨詢電話: 0571-87130088。具體業務負責人:林小姐|QQ:537009272?目前,網絡托管為開放業務。 ? 浙江省范圍內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業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申報涉及表格下載:省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網絡托管 如需委托本網站辦理的,請聯系互易網專員(林小姐|QQ:537009272|電話:0571-87130088)索取辦理需要的模板資料,專員負責協助材料整理、并解答有關申報所需的材料要求。 ? ?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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