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
2022-10-31?稿源:站長之家
站長之家(ChinaZ.com)10月31日 消息:今日,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意見明確,明星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依法、依規、誠信開展廣告代言活動。不得為法律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務)進行廣告代言;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不得為無證經營的市場主體或者其他應取得審批資質但未經審批的企業進行廣告代言;不得為煙草及煙草制品(含電子煙)、校外培訓、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廣告代言;不得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對廣告宣傳的有關規定。
廣告代言過程中,不得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不得夸大商品功效;不得引用無從考證的數據;不得對其他經營者進行商業詆毀;不得對產品的價格、優惠條件等作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對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者變相宣傳、承諾保本保收益或者以預測投資業績等方式暗示保本、無風險、保收益等;不得對借貸類金融產品一味宣傳低門檻、低利率、輕松貸,引發消費者誤解。
同時,
(一)確保廣告內容真實。企業選用明星進行廣告代言,應當向明星提供相關廣告腳本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金融產品廣告,應當主動、充分披露產品信息和揭示風險,嚴格遵守金融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金融產品營銷的規定。相關商品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企業要主動向擬選用的廣告代言人提示代言風險。企業提供給代言明星體驗、使用的商品,在質量、價格、交易條件和服務品質等方面應當與提供給消費者的保持一致。
(二)妥善選用明星代言。企業選用代言明星前,應當對明星從業情況、個人信用等進行充分了解,注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自覺抵制選用違法失德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嚴格遵守廣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用因代言虛假廣告被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
(三)嚴格遵守禁止性規定。企業不得選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及直播營銷管理相關規定對廣告代言人年齡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從事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進行廣告宣傳。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校外培訓廣告,從事其他教育、培訓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專業人士或者受益人開展廣告代言活動。從事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專業人士從事廣告代言活動。
此外,各類媒體單位要嚴格落實節(欄)目管理制度,依法依規加強直播管理,嚴禁違法失德明星通過參加訪談、綜藝節目、直播等方式變相開展廣告代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