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明年起,AI造假音視頻不得隨意發布
2019-11-30 稿源:站長之家
站長之家(ChinaZ.com) 11月30日 消息:近日,網信辦等三部門聯合發布了《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規定》明確,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辟謠機制,發現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虛假圖像、音視頻生成技術制作、發布、傳播謠言的,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辟謠措施,并將相關信息報網信、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部門備案。
以下是規定具體要求:
第十一條?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新技術新應用制作、發布、傳播非真實音視頻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方式予以標識。
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新技術新應用制作、發布、傳播虛假新聞信息。轉載音視頻新聞信息的,應當依法轉載國家規定范圍內的單位發布的音視頻新聞信息。
第十二條?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發布的音視頻信息的管理,部署應用違法違規音視頻以及非真實音視頻鑒別技術,發現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制作、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的,應當依法依約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網信、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部門報告。
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不符合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要求的信息內容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以顯著方式標識后方可繼續傳輸該信息。
第十三條?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辟謠機制,發現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虛假圖像、音視頻生成技術制作、發布、傳播謠言的,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辟謠措施,并將相關信息報網信、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