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牌照申請門檻提高 對港澳資本開放
核心提示:在昨天召開的“云計算發展與政策論壇”第三次高端會議上,工信部電信研究院信息所總工胡珊表示目前IDC牌照申請已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目前共有30家企業進行申請評測,其中機房安全評測通過2家,網站備案系統通過3家,接入資源平臺1家通過,信息安全系統1家通過。
中國IDC圈4月17日報道:在昨天召開的“云計算發展與政策論壇”第三次高端會議上,工信部電信研究院信息所總工胡珊表示目前IDC牌照申請已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目前共有30家企業進行申請評測,其中機房安全評測通過2家,網站備案系統通過3家,接入資源平臺1家通過,信息安全系統1家通過。
有意向申請IDC/ISP牌照的企業可以通過工信部電信業務綜合管理平臺(https://tsm.miit.gov.cn)提交申請IDC/ISP的相關資料。
此次對于申請IDC/ISP牌照的企業門檻有了較大提高,申請跨地區業務的企業需要1000萬資本(貨幣資本>300萬),省內業務需要100萬資本(貨幣資本>30萬)。除了相應的資本條件,申請企業還需要配置專業的維護人員,申請企業需要建立網絡和信息安全專人專崗制度。申請企業要明確2名應急聯系人,負責7X24小時應急響應,每接入1萬個網站至少配置2名專職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人員,并建立相應的客戶服務部門和配置專職投訴處理人員,公開服務熱線。
另外申請企業還需要具備必要的場地、設施和技術方案,企業可以通過自建和租用機房經營IDC業務,對于目前IDC行業存在的層層轉租的問題,胡珊再次強調,按相關規定要求IDC機房出口寬帶是嚴禁轉租的,申請企業只能向三大基礎運營商申請。
企業若單獨申請IDC牌照,或者同時申請IDC牌照和ISP牌照,則需要通過“網站備案系統”“接入資源平臺”“機房安全”“信息安全系統”四項評測,若單獨申請ISP牌照則只需通過“網站備案系統”“接入資源平臺”“信息安全系統”三項評測。
對于大家比較關注的外資和國外上市企業申請IDC/ISP牌照的疑問,胡珊表示:“外方資本為港澳的企業可以申請IDC/ISP業務,但是對控股比例有相關限制,如外資控股比例不能超過50%等,具體可參考《外商投資電信業務管理規定》”。
對于內地企業在國外上市的公司,需滿足申請企業外資股份比例低于10%,且單一最大股東為中方投資者,方可申請相應牌照。符合相應條件的港澳企業先需要去通信發展司取得審定意見書,然后去商務部門取得中外合資企業批準證書,同時申請業務評測。最后評測合格后方可進入許可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