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簡稱文網文),是企業開展互聯網經營音樂、游戲、動漫等網絡文化產品必備的資質。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是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必須辦理的,互聯網文化單位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準,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
申請的經營范圍有以下幾種:1.音樂娛樂產品;2.游戲產品(游戲產品運營、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3.藝術品;4.演出劇(節)目、表演;5.動漫產品;6.網吧內網絡文化產品經營;7.展覽、比賽活動。
經營范圍含游戲產品(即游戲產品運營、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其中一項或多項),要求公司注冊資本(實收資本)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除此之外,申請企業注冊資本(實收資本)達到100萬元就符合要求。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和發證機關是國家文化部,自2010年9月起,實行屬地管理,申請企業只需要到公司注冊所在省文化廳或市文化局申請辦理即可(詳見:文化部辦公廳關于下放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行政許可審批工作的通知)。
目前浙江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和發證機關為浙江省文化廳,申報單位所在地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為受理單位。
由于申請文網文需要準備的材料及規范的地方較多,在此不再詳細介紹,想要進一步了解的朋友,可以撥打互易網代辦文網文咨詢熱線:0571-8713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