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化經營許可代辦及相關審批流程
[提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流程:我公司可順利代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代辦網文證,代辦文網文等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批流程:
1、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初步申請先通報送區、縣、市文廣新局;
2、經過區、縣、市文廣新局審批后,直接報送至省文化廳;
3、經省文化廳復審后,提出審批建議,或直接審批;
4、審批后返回區、縣、市文廣新局,下發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采用企業的組織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申請書;
2.擬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3.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使用的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4.擬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5.擬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公司的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6.擬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公司的業務發展報告;
7.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公司的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對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上報省文化廳,省文化廳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發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