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第三方支付企業浙江易士被摘牌
? 2015-08-31 ?來源:techweb
【TechWeb報道】8月30日消息,央行日前發布公告稱,因大量違規挪用客戶備付金,造成資金鏈斷裂等嚴重問題,人民銀行依法注銷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這是全國首例被注銷《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央行稱,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于2011年12月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獲準在浙江省開展多用途預付卡發行和受理業務。人民銀行在行政執法中,發現該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戶備付金、偽造變造交易和財務資料、超范圍經營支付業務等重大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央行依法注銷該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并向公安部門移交其涉嫌犯罪的證據及相關資料。
央行強調,消費者的預付金與銀行存款有很大區別,不受存款保險制度保護。央行表示,易士公司本質上是一家商業企業,與商業銀行不同。預付卡發行本身是企業行為,是企業代客戶保管預付資金,是一種零售支付工具。消費者購買易士卡,是在認可易士公司商業信用以及其代為保管資金能力的前提下,向其轉移了一定的預付價值。這與銀行存款有本質區別,不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護,易士公司應當向消費者進行相關風險提示,這也是人民銀行對易士公司的要求。發生資金損失時,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確定賠付責任。
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擅自挪用客戶備付金、肆意損害消費者權益和破壞支付市場秩序、存在重大支付風險隱患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人民銀行將“零容忍”,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處理,絕不姑息。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對外公布《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國內第三方支付行業實施正式的監管。根據相關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需要按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2011年5月26日, 央行公布了首批《支付業務許可證》,共頒給27家單位。(周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