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征求意見:人工智能無法作為發明人署名專利申請
2024.12.10 來源: TechWeb.com.cn
【TechWeb】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消息,12月6日,《人工智能相關發明專利申請指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該《指引》明確了在當前中國法律背景下,人工智能無法被賦予發明人身份。
《征求意見稿》針對人工智能在發明創造過程中的角色進行了區分,包括人工智能輔助作出的發明和人工智能生成的發明。在這兩種情況下,人工智能系統或工具都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了發明創造的產生過程。
在人工智能輔助作出的發明中,人工智能技術作為輔助工具,其作用類似于信息處理器或繪圖工具等,幫助人類完成發明創造。對于這類發明,實質性特點的創造性貢獻由自然人完成,因此這些自然人有資格署名為專利申請的發明人。
而在人工智能生成的發明中,指的是在沒有人類實質性貢獻的情況下,人工智能自主完成的發明創造,例如自主設計的食品容器。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缺乏人類的實質性參與,人工智能無法被賦予發明人身份。
《征求意見稿》強調,在專利文件中署名的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人工智能系統以及其他非自然人均不得作為發明人。這一規定確保了專利法中關于發明人資格的要求得到遵守,同時也反映了目前法律體系下對人工智能角色的認知和界定。
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旨在為人工智能相關的發明專利申請提供更加明確的指引,同時也為人工智能在知識產權領域的應用和發展提供了法律框架。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進步,如何合理界定其在發明創造中的作用,將是知識產權領域面臨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