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面取締P2P業務 15家在營機構無一合規
2020-01-02 稿源:站長之家
站長之家(ChinaZ.com) 1月2日 消息:近日,山西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發布了《關于取締P2P網貸機構網絡借貸業務的公告》。公告稱,將對省內P2P網貸機構的P2P業務予以取締。
公告顯示,山西省對15家在營P2P網貸機構進行了行政核查,結果顯示15家在營機構P2P業務均不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山西省要求上述機構停發新標,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市場出清。
此外,公告還顯示,山西省其他開展P2P業務的機構及省外在晉從事P2P業務的機構均未納入行政核查,現對其開展的P2P業務一并取締。P2P網貸機構網絡借貸業務終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貸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在網絡借貸平臺上直接借貸形成的合法債券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應依法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出借人有權繼續主張債權。
據悉,截至目前,湖南、四川、甘肅、河北、山東、重慶、河南、云南等8省市均宣布將取締不合規P2P網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