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發布教育APP發展意見:2019年底完成APP備案工作
2019.09.05 來源:?TechWeb.com.cn
【TechWeb】9月5日,教育部等八部門發布《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全面治理教育移動應用亂象,補齊監督短板,規范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開發供給質量,營造優良發展生態,促進教育移動應用有序健康發展。
《意見》指出,2019年底,完成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開展教育移動應用專項治理行動,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2020年底,建立健全教育移動應用管理制度、規范和標準,形成常態化的監管機制,初步建成科學高效的治理體系。
同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規范教育移動應用的進校管理。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植入商業廣告和游戲。推薦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應當遵循自愿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掛鉤。對于承擔招生錄取、考試報名、成績查詢等重要業務的教育移動應用,原則上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自行運行管理。確需選用第三方應用的,不得簽訂排他協議,或實際由單一應用壟斷業務。鼓勵高校聯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優化公共服務。
同時,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司長雷朝滋介紹《意見》的工作思路和總體考慮,他表示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準確界定規范范圍。《意見》界定了教育App的內涵和外延,提出教育App是以教職工、學生、家長為主要用戶,以教育、學習為主要應用場景,服務于學校教學與管理、學生學習與生活以及家校互動等方面的App。《意見》規范的教育App大致分為三類:市場競爭提供、師生自主選用;學校企業合作、學校組織應用;學校自主開發、部署校內使用。
二是明確鼓勵支持的政策基調。《意見》以促進教育App的發展作為政策出發點。引導規范管理是手段,有序健康發展是目標,規范管理是為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根據國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對教育App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不設置準入許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嚴守底線的前提下為新業態發展留足空間。鼓勵通過推薦優質教育App樹立行業標桿,發揮頭雁效應。鼓勵通過購買優質教育App服務方式創新供給模式,促進產業發展。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策標本兼治。《意見》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系統梳理教育App存在的問題,對問題進行分類,逐一分析,找出原因,拿出對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打好治理組合拳。同時,注重統籌兼顧。抓住主要矛盾,聚焦共性問題,提出一致性要求。針對不同教育階段、不同功能類型、不同用戶對象等差異性,提出個性化要求,避免“一刀切”。
四是堅持政府、市場、社會同向同行,協同治理。《意見》充分發揮教育App提供者、App分發平臺、移動終端提供者作用,營造良好的發展生態,充分發揮網信、工信、公安、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作用,形成協同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學生家長等社會各方作用,織牢常態化監管的籠子;充分利用監督、考核等手段,以協同治理做大教育App規范管理的同心圓。
數據顯示,預計2019年在線教育市場將超過2600億元,中小學生在線教育用戶將達到8000萬人。在線教育已經成為我國數字產業和教育產業的重要有機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