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層機制將于5月起正式實施 重點關注四類創新層公司
? 2016-03-10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摘要:新三板分層機制預計于5月正式實施,有關監管體系已在完善中。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在近期的培訓會上向主辦券商傳達了有關分層的監管思路,創新層將成為監管重點,而有四類創新層公司將會被重點關注。
新三板分層機制預計于5月正式實施,有關監管體系已在完善中。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了解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下稱全國股轉系統)在近期的培訓會上向主辦券商傳達了有關分層的監管思路,創新層將成為監管重點,而有四類創新層公司將會被重點關注。
四類創新層公司將被重點關注
在分層方案中,全國股轉系統表示將從三個方面搭建專門針對創新層的監管體系。
一是從信息披露的時效性和強度上適度提高要求,要求該層公司披露業績快報或業績預告,并提高定期報告、臨時報告披露及時性的要求,鼓勵披露季度報告,加強對公司承諾事項的管理;二是要求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和建立相關制度,要求設置專職董秘,強化對公司董監高敏感期股票買賣、短線交易的管理;三是實施嚴格的違規記分制度和公開披露制度,并與責任人員強制培訓制度相銜接,研究引入自愿限售制度。
除了上述幾個方向之外,記者獨家了解到,全國股轉系統在近期的培訓會上向主辦券商傳達了更為細致的監管思路。
“監管層表示,未來創新層將成為監管的重點。”一位參會的券商人士向記者表示。
該人士還向記者透露,有四類創新層的公司將被重點關注,分別是:股份分散、股東人數多的公司;采用做市交易方式的公司;交易融資活躍的公司;外部股東較多的公司。
“符合創新層標準的企業通常來說,股權分散度,股東人數,以及融資體量在所有新三板公司中都比較突出,很多符合標準的公司甚至都具備IPO登陸A股的標準,因此未來分層之后,這些公司被監管重點關注也是無可厚非的。”華中地區一家大型券商分公司的項目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事實上,更加嚴格的監管要求也會讓一些符合標準的公司再考慮一下,是否要進入創新層。
相比目前的統一監管來看,未來針對創新層的監管強度會上一個臺階,但基礎層企業面臨的監管強度卻會下降,股轉系統表示,在執行現有監管規則的同時,會對其適度降低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披露要求。
差異化監管
毫無疑問,新三板市場體量發展至今已經形成了差異化管理的基礎。
“總的來說,掛牌公司在發展階段、股本規模、股東人數、市值、經營規模、融資需求等方面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差異,已具備實施內部分層的條件,有必要進行分層管理,通過差異化的制度安排,實現分類服務、分層監管,降低投資者的信息收集成本。”申萬宏源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師表示。
實際上,根據目前全國股轉系統的方案來看,針對掛牌公司分層的本質是掛牌公司風險的分層管理,其實現方式是制度的差異化安排。通過分層,對不同層級掛牌公司實施差異化的服務和監管。
也就是說,創新層會更早或是更多地享受到諸如政策紅利,更好的投資機構資源等。
全國股轉系統曾表示,創新層市場將以提高市場效率為核心持續推進制度創新,優先進行融資制度、交易制度的創新試點。
另外,還將對創新層掛牌公司建立一次審批、分期實施的儲架發行制度和掛牌公司股東大會一次審議、董事會分期實施的授權發行機制,加強融資定價指導、限售管理和募集資金使用的管理;探索并購貸款和并購基金的可行性。
與之相對比的則是基礎層主要以現行市場制度為基礎運行,隨現行制度調整完善。
“也就是說基礎層的企業在享受制度紅利方面可能要慢半拍或者一拍了。”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成長企業融資部的人士講到。
但顯然,在獲得更多紅利的同時,掛牌企業需要接受更加嚴格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