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關于開展2013年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關于開展2013年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工作的通知
浙通網安〔2014〕6號
中國電信浙江公司、中國移動浙江公司、中國聯通浙江分公司、中國鐵通浙江分公司、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企業: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定于2014年1月起開展2013年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工作(以下簡稱“年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工作安排
(一)年檢范圍
1.省內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基礎電信企業”)。
2.2012年度年檢合格或整改合格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企業、2013年取得我局頒發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以下簡稱“增值電信企業”)。
(二)年檢機構
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局負責我局頒發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的年檢工作,同時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在我省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的部頒證企業實施年檢。
(三)年檢時間
1.企業提交年檢材料時間: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節假日除外)。
2.2014年4月,公布年檢合格名單和需整改企業名單,對存在問題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辦理年檢蓋章手續,年檢蓋章辦理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
3.2014年7月,公布年檢結果。
(四)年檢材料報送方式
基礎電信企業、增值電信企業應在2014年3月31日前通過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登陸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網站http://?www.zca.gov.cn“工業和信息化部系統”欄,或登錄https://tsm.miit.gov.cn)按要求向我局報送年檢材料。
二、相關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年檢工作
各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務院令第291號)、《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等規定,參照工信部今年年檢重點規范要求及近年年檢企業常見問題(詳見網站http://?www.chinacc.com.cn和http://?www.zca.gov.cn年檢專欄),有針對性地開展自查工作,并提前整改,年檢期間企業涉及續證、變更等事宜,請提前安排好相關事宜,以便按時參加年檢。
經營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的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工信部電管函〔2012〕552號)要求,配備專業人員、開展專業機房和場地建設、履行接入管理責任、完成信息安全管理系統等建設并實現業務覆蓋。
各企業要按照國家統計法規的有關要求真實準確填寫并通過系統按時報送年檢材料,嚴禁提交虛假信息。
(二)認真落實網絡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各企業應按照《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11號)、《電信網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4號)以及《互聯網網絡安全信息通報實施辦法》(工信部保〔2013〕156號)等的要求,嚴格落實網絡信息安全責任,健全企業網絡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強化網絡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建設必要的網絡信息安全技術手段,做好增值電信企業的定級備案、符合性測評、風險評估、隱患整改,并落實信息通報制度。
(三)基礎電信企業應積極配合管局開展年檢工作
基礎電信企業在做好自身參檢工作的同時,應積極配合我局開展年檢工作。提前報送本企業接入的信息服務等增值企業情況,配合開展年檢工作。2014年1月20日前,基礎電信企業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向我局報送增值企業接入情況。
(四)年檢合格辦理手續
年檢合格和經整改合格的企業,在2014年6月30日前辦理許可證加蓋年檢印章手續,并現場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
1.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
3.蓋章委托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4.年檢承諾函原件(承諾函樣式見附件一,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三、年檢結果及要求
(一)各企業可通過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實時查看本企業年檢結果。如需整改的,應及時整改并修改年檢資料后再次通過系統報送,以便按時完成年檢。
(二)年檢結果分為“合格”、“經整改合格”和“不合格”三類。按時參加年檢并且年檢事項符合規定的為年檢合格。未按規定參加年檢或者年檢事項不符合規定的,我局將責令改正;企業應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通過年檢系統提交整改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整改問題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等;按時改正的,為年檢經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為年檢不合格。
(三)年檢處理結果將在網站www.zca.gov.cn和相關媒體上公布,供全社會查詢監督。
(四)年檢“合格”或“經整改合格”是持證單位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前提條件,按照“誰接入、誰負責”原則,各基礎電信企業和互聯網接入服務企業應切實履行好接入管理責任,嚴禁向年檢不合格的企業提供接入服務。
附件:2013年度年檢承諾函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14年1月14日
(附注:咨詢電話:(0571)87880010,87061919
浙江省增值企業群QQ號:152475527
信息查詢和發布網站:http://www.zca.gov.cn;
http://www.chinacc.com.cn?)
附件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已參加了2013年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檢,并按要求在年檢系統中提交了本公司的年檢資料,現對年檢承諾如下:
(1)?在年檢材料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完整、真實、有效。
(2)?本公司愿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虛假等引發的年檢處罰。
(3)?本公司明確知曉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服務內容,保證不存在《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利用電信網絡制作、復制、發布、傳播的違法違規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果存在問題,將依法接受主管部門處罰。
持證公司(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管理局。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辦公室????????????????2014年1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