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網絡直播有利凈化行業生態
來源:?北京青年報?時間:?2016-12-16
網絡直播并非建一個網站、有個攝像頭、麥克風就可以開工,而必須以獲取一定資質為條件。網絡直播不可能長期靠低俗打天下,當監管力度越來越大,打擦邊球、鉆法律政策空子等不但存在巨大的風險,最終也將遭到受眾的抵制和拋棄。
文化部日前制定并印發《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向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經營許可證,不具備內容自審及實時監管能力的不得開通表演頻道;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實名注冊,并采取面談、錄制通話視頻等有效方式進行核實。
此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于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直播平臺必須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不能從事直播業務。目前,多數直播平臺正處于快速增長的“蜜月期”,但一場最嚴監管已經臨近,網絡直播“持證上崗”的時代即將開啟,行業洗牌已勢在必行,拐點來得比預期要快,特別是中小直播平臺將面臨生死考驗。
網絡直播作為一種新的技術應用和信息傳播交流模式,在豐富網絡文化、滿足人們精神文化需求方面,提供了頗具吸引力的平臺。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中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到3.25億,占網民總體的45.8%,相當于每兩個網友中,就有一人是直播用戶。業內預計,2016年網紅產業產值將接近580億,超過去年中國電影440億元的票房,而網絡直播是網紅產業中最為火熱的IP流量變現渠道。
眼下,網絡直播已不再是小眾亞文化,尤其是在網絡直播快速發展態勢下,網絡直播的內容卻是泥沙俱下,其中“拿著低俗當個性、拿著無聊當有趣”的平臺和主播絕非少數。在網絡直播走紅的熱潮中,一些直播平臺上的“網紅”為了吸引“粉絲”,不惜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以低俗、色情等內容吸引網民眼球。一些直播平臺為了提高點擊率,不僅積極為惡俗“網紅”提供陣地,而且頻出奇招、歪招為其推波助瀾。這些網絡惡俗炒作手段和方式,使網絡空間彌漫著一股不健康的氣息,如果任憑這種惡俗炒作繼續,網絡文明必將受到嚴重污染。
文化部頒行的《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從平臺資質上把住準入關口,持證上崗等硬性規定,無疑為無序混亂的直播行業豎起一座高墻,推動行業重新洗牌。網絡直播并非建一個網站、有個攝像頭、麥克風就可以開工,而必須以獲取一定資質為條件。《辦法》的核心問題就是證件資質的獲得,網絡直播只有取得合法許可證并實名注冊,才能合法、正常地運營。此前,有關網絡直播平臺的法律和政策處于模糊甚至空白狀態,《辦法》開啟“破天荒式”監管,無疑有利于擠出網絡直播市場的泡沫,依法對直播內容進行規范管理。
網絡直播本身并無“原罪”,實際運行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是一些“網紅”的低俗、色情表演和一些網絡直播平臺對他們的放任。現在套上《辦法》的“緊箍咒”,既要加強執法力度,采取接受群眾舉報、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保持打擊低俗直播的持續高壓,也要把這種壓力轉化動力,促進直播平臺更加嚴格自律和積極創新。網絡直播平臺應當主動轉變思維觀念,更加主動地擺脫低俗標簽,從改變盈利模式、創新節目內容上入手,才能在行業競爭中走得更穩更遠。
政府主管加強監管,并不是要扼殺網絡直播這個新生事物,而是引導它健康發展,在向社會傳播正能量的同時,推動網絡直播行業自身健康發展。網絡直播不可能長期靠低俗打天下,當監管力度越來越大,打擦邊球、鉆法律政策空子等不但存在巨大的風險,最終也將遭到受眾的抵制和拋棄。網絡直播平臺只有勇立良性競爭潮頭,才能在互聯網行業整體發展中贏得應有的份額。